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阳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县政办发〔2017〕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朝阳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5〕58号)和《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辽农机〔2017〕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缩范围、空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简化办理程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县域内各乡镇(街道、场)。
三、补贴机具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范围。2017年我省补贴机具范围共9大类、23小类、47个品目,我县将对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机具全部敞开补贴。
(二)机具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机具补贴额按《辽宁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一览表(2017年调整版)》执行。
四、补贴对象的确定和经销企业的公布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个人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上限为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风险。
五、补贴操作程序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本着便民高效、保证质量的原则,按照国家要求全面实施先购机、后申请补贴。提倡实行定时定点、带机申请、牌证办理、核实登记的“一站式”服务,操作流程如下:
(一)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到符合条件的供货单位(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或其指定的经销商,下同)自主购买补贴产品。供货单位向购机者明示补贴资格,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发票上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等信息。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向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暂设在县农机局)申请补贴资金。提交个人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购机者一卡通(或组织机构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县农机局录入购机者和相关购机信息,打印《资金申请表》。
(三)受理申请和核实机具。县农机局对补贴对象资格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审核,留存相关材料。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农机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我县按照补贴机具核实规范,制定核实工作细则,开展机具核实。完成购机的补贴对象需持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购机补贴对象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购机补贴对象的惠农补贴“一卡通”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帐号),携所购机具到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申请机具核实和补贴资金。县农机局接到申请后,应立即对购机补贴对象实际购机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出具并存档核实情况证明。
本着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核实质量、方便购机户的原则,对确实不能将所购机具带到县农机局进行现场核实的,购机户要主动到所在乡镇(街道、场)农机站填写《朝阳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核实表》,县农机局要在适当时间与各乡镇(街道、场)农机站沟通,并下乡进行定点集中核实、上牌工作。
(四)补贴兑付。县农机局分批次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相关材料和公示结果提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组织机构账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通报县农机局。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农机局、财政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在县政府领导下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严格执行规定;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工作力度。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管理规定。全面推行农机补贴管理网络化,严格规范补贴办理程序。严格按照机具核实规范开展机具核实,对于需要施工安装的机具,应进行现场核实。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县农机、财政、监察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三)信息公开,接受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画、挂图等形式,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政策的新规定和新变化、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范围、办理程序等。
按照农业部和省有关农机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县把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县农机局要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处理情况等。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农机局、财政局要全面履行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责任,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违规现象和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县农机局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县农机局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报省农委。
农机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农机补贴产品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1.朝阳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朝阳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图
3.朝阳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核实表
附件1
朝阳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力东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韩国坤 县人大副主任
张国金 县政府副县长
罗立军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 张永胜 县政府办主任
郑良芝 县农机局局长
于集川 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于镇修 县审计局局长
于振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珍三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菅宏伟 县林业局局长
汤海军 县水务局局长
李忠廷 县环保局局长
袁喜庆 县农经局局长
张凤友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海仁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振利 县农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日常工作,李振利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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