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76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7〕11号)要求,威海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修订工作,拟定了《威海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11月23日在威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至2017年12月7日,社会群众未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特此说明。
>>如有威海市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威海市农村产 权交易。
威海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2018年威海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最新政策):http://www.3jise.com/article/103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