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7日,北仑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小港街道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红联段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表示将征收北至外塘路,南至北仑区再生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渡口路东西两侧的房屋,快看看有你家吗?
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小港街道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
红联段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为了轨道交通建设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小港街道轨道交通 2 号线二期红联段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仑房征决〔2018〕1号。现将该项目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北至外塘路,南至北仑区再生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渡口路东西两侧,具体门牌号分为三段:渡口路东侧江南公路以北(门牌号:里塘路 18 号、渡口路 1 号至 189 号、振兴东路 2 号至 8 号和江南东路630 号至 672 号、江南东路 20 号到 22 号、浦前小区、浦前 31 幢、渡口路 29 弄、渡口路 107 弄、渡口路 1 号和渡口路 15 弄等);渡口路西侧江南公路以北(门牌号:江南东路 680 号到 710 号;渡口路 156 到 180 号;渡口路126 到 146 号;渡口路 106 号、2 幢 16;渡口路 66 到 98号;渡口路 42 到 58 号;渡口路 28 到 32 号、36 号;渡口路 2到 18号;外塘路 7到 8号;里塘路 19号、21号;渡口路 148弄 1幢、景明小区 1幢、锦港公寓、联园小区等);渡口路两侧江南公路以南[门牌号:渡口路 216 号到298 号(双)、纬四路 23 号、纬四路 2 号到 20 号(双)、江南新村 342号到 380号(双)、渡口路 401到 405(单)、渡口路 411 号、渡口路 457-1 号到 475 号(单)、江南新村 1 号楼、2号楼等]。
本项目涉及被征收房屋总户数约 854户,房屋总建筑面积约93280平方米,其中,住宅541户,建筑面积37295平方米,非住宅313户,建筑面积55985平方米。
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北仑区(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小港街道办事处。
三、签约、搬迁期限为 270日,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认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四、本公告期限为2日,小港街道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红联段项目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效。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小港街道轨道交通 2号线二期红联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北仑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项目征收现场)。
特此公告。
北仑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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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红联段项目房屋即将征收,快看看有你家吗?:http://www.3jise.com/article/103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