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七星关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2018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其中,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七星关区2018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七星关区为827元/月。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8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毕府发〔2017〕15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调整2018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生活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七星关区2018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七星关区为827元/月。
二、照料护理标准
在省级公布执行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之前,七星关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参照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全护理标准为1680元/月,半自理标准为1008元/月;集中供养人员的全自理标准为336元/月,分散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不设护理标准。
三、执行时间
基本生活标准从2018年1月起执行,并补发1月至当月的差额。照料护理标准继续按2017年标准执行,省级公布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时间调整执行。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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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七星关区2018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http://www.3jise.com/article/106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