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提高2018年江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筹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21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510元。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医保?
1、各类居民
指未参加所在市职工基本或住院医疗保险的,所在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简称婴幼儿)和所在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简称成年居民)。
2、各类学生
市区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生;市区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简称大学生);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
新参加的居民,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城乡医保待遇?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满180天后享受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跨年度的,应预缴下一年度医保费才能按时享受待遇;只预缴下一年度医保费的,待遇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满180天后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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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城乡医保补贴标准是多少?哪些人可以领取?:http://www.3jise.com/article/106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