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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上下限的通知(附缴存基数上下限)

日前,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确定2018年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上下限的通知(绥公管委发[2018]1号)。其中现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社平工资的60%,为2771元,最高缴存基数为社平工资的三倍为1385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277.1元,月缴存额最高3325.68元。

关于确定2018年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上下限的通知

绥公管委发[2018]1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相关规定,结合绥芬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调整我市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计算口径

(一)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当月实际发放工资计算。

(二)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三)单位录用的新参加工作职工和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按照实际发放月份的工资计算。

二、缴存基数下限、上限及其缴存额上限下限

现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社平工资的60%,为2771元,最高缴存基数为社平工资的三倍为13857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低277.1元,月缴存额最高3325.68元。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应发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应发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高于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则上按1:1匹配。

五、调整时间

凡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应在《通知》下发三个月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中心办理变更业务。

(此页无正文)

绥芬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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