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底,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18年度龙湖区本级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标准的公告,对新就业无房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制定了准入条件,快看看你符合吗?
附政策原文内容:
关于2018年度龙湖区本级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标准的公告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文件《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汕头市市级本级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标准的公告》(汕府〔2018〕17号)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将2018年度龙湖区本级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标准公布如下:
1.新就业无房职工,条件是从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具有本区非农户籍的从业人员,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700元(含2700元)的无房者。
2.外来务工人员,条件是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的外地来汕务工者、不具有本区的城镇非农业户籍的从业人员,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700元(含2700元)的无房户。
特此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延伸阅读:
龙湖区,广东省汕头市辖区,位于广东省东部,因境内龙湖沟而得名。龙湖区地处汕头市的中心城区,是汕头经济特区的发祥地,著名的侨乡。区域面积103.13平方公里,辖金霞、珠池、新津、龙祥、鸥汀5个街道和外砂、新溪2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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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汕头龙湖区本级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标准出炉,快看看你能申请吗?:http://www.3jise.com/article/108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