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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获得待遇?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工伤保险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系在每位劳动者身上的“保险绳”。那你知道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获得待遇?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哪些手续吗?

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获得待遇?

1、受伤职工若没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搜集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表以及能够证明工作期间受伤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注意保留好一些票据,如住院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材料。

2、企业没有买工伤保险,你依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的界定有几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还有,患职业病的。

有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应当依法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提出申请,职工个人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2、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份表格可以在市人社局网站直接下载,也可到市人社局和各县人社局去领取;

(2)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能力鉴定:

办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确认、停工留薪期内工伤导致死亡的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确认、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可能确认、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确认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等事项,直接到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办理。

4、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及待遇结算:

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登记、缴纳工伤保险费及待遇结算业务,用人单位在市区的,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用人单位在各县区域内的,到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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