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企业经营风险,企业主一般都会为员工购买社保,而社保中有包含工伤、失业等保险,其中工伤就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个福利,那工伤是如何认定的?报销时需要哪些资料?如何申请?
工伤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都可申请工伤认定。
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首先,要知道在哪家保的保险,保的那个险种?如果不清楚,可以到你所投保的公司去询问。另外,把就医的票据保管好,一定要找到是哪家保险公司。
而且,工伤保险是需要出险备案,以防道德风险。如果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说你的保险过期了,看来是没有希望了。但是,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根据劳动法确实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如果没过期的话,必须给予赔偿。 您可以先问问单位有没有给你上商业保险,比如团体意外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等等。然后,工伤保险报销需要的资料和办理如下:
一、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用药清单、出院小结、发票(此项由所在医院出具)等。
二、办理1~10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办理1~4及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致残抚恤金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办理工亡职工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2、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证明;
3、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4、有供养亲属的,提供被供养亲属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一式三份。
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药品、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经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3、职工因工伤害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工伤职工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三)工伤职工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1~4级,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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