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兴市稳岗补贴申报工作于6月1日正式启动。那么具体来看,哪些人符合申报条件呢?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防失业”基础性功能,从2015年1月1日起,泰兴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年度享受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该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底。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是上年度未裁减人员或裁员率低于泰兴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三是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申报。
同一企业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企业领取了稳岗补贴,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对此,该市人社部门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监督规范补贴用途。
泰兴市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以来,范围由原来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2017年11月又出台了《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失业保险功能进一扩大,不仅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更实实在在为企业降本减负。据统计,2016-2017年度,泰兴市为148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886.4万元;预计2017-2018年度,可为全市企业减负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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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泰兴市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启动,哪些人符合申报条件?:http://www.3jise.com/article/120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