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6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发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20元/年。
6月4日,市政府四届第66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根据《请示》,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460元/月调整到5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300元/年(275元/月)调整到3720元/年(310元/月),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1-5月的增幅低保将陆续回补。”市民政局救助科负责人说,调标后有利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截至目前我市有42.3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193元,调标后全年将支出低保资金近10.8亿元。
巴中市低保标准调整情况(2014-2018)
2014年:2014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提高至35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至2220元/年。
2015年:2015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提高至40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至2880元/年。
2016年:2016年7月1日,城市低保提高至42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至3180元/年。
2017年:2017年1月1日,城市低保提高至46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至3300元/年。
2018年:经市政府四届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拟将巴中市城市低保提高至500元/月,农村低保提高至3720元/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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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巴中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5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3720元/年:http://www.3jise.com/article/121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