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经常会有人在没有人种的无主荒地上开荒,然后自己种上作物,认为这块地就是自己的了,其实这些荒地归根结底都是属于国家以及村集体的。因此农民朋友就忍不住要问了,为什么我开荒种的地不是属于我的,怎么样才能让它“属于”我呢?
大家自主开荒的土地虽然已经种上了作物,但其实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是否经过政府批准后就可以“属于”自己了呢?《土地管理法》中对于这种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因此,开荒地如果已经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了,就可以有长期的使用权了。如果拿到了相关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还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具体应该怎样做?
大家可以先和村集体进行协商,然后与村集体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再向政府申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也就是说,要先向村里承包你所种植的荒地,然后才能申请,而且一定是向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申请才有效。
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无论这块土地你种了多久,都是非法的,不受任何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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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地也能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了!具体应该怎样做?:http://www.3jise.com/article/1220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