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景洪、昆明后,2018年7月9日,大理楼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大理全面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制度,预售价格6个月后才可申请调整,且每次上浮不得超过6%。同时,大理还将加大商品住房供给、加强保障房建设、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和违规中介。
附原文内容:
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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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理市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www.3jise.com/article/122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