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农业生态与能源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建议清单》的通知,对于农村规模化沼气工程主体、农村户用沼气池业主、沼气用户以及县级以上农村能源部门都作出了相关要求,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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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建议清单》:http://www.3jise.com/article/122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