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土资源部网站获悉,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015年第2号国家土地督察公告,对2014年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9个城市政府公开约谈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公告。
据了解,2014年7月24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别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河北省邢台市、吉林省四平市、浙江省湖州市、江苏省宿迁市、山东省济宁市、广东省清远市、湖南省衡阳市、四川省内江市和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开展了公开约谈。9月22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发布第9号公告,通报了9个市的主要土地违法违规问题。
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督察意见开展了纠正整改,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
根据公告,各相关城市共拆除地上违法建(构)筑物230.72万平方米,没收地上违法建(构)筑物1268.47万平方米,收缴罚款6.71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59人,涉嫌违法的责任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收缴土地出让收入53.09亿元,处置违规抵押融资的土地2.38万亩、抵押金额162.09亿元。纠正违法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落实拖欠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社保资金10.76亿元。
就济宁违法违规占地问题方面,涉及违法违规占地1195宗、面积2.41万亩。济宁市全部进行立案查处,拆除地上违法建(构)筑物40.67万平方米,复耕土地2043.15亩,没收地上违法建(构)筑物314.2万平方米,收缴罚款1.42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移送公安机关112人。其中,汶上县北坡村湿地公园拆除复耕480亩,金乡县高庄村湿地公园拆除复耕280亩,北湖区老运河整治和北湖湾整治项目对因塌陷形成的水面实施综合治理。
关于济宁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问题方面,公告显示,济宁市印发《济宁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济政办发〔2014〕16号),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对拖欠的2081.23万元征地补偿款,济宁市已全部支付到位,将严格依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令第226号)要求,将社保资金中的政府出资部分及时安排到位。对未缴纳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4.09亿元,济宁市正在组织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
在济宁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方面,对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规定征收到位的问题,已追缴21宗地涉及的土地出让收入2.79亿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2宗,涉及5210万元。其中,收缴济宁北湖恒大名都置业有限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收入1.28亿元;由于嘉祥县山东原申投资有限公司无力缴纳欠缴的土地出让收入4600万元,嘉祥县政府已依法收回该宗土地;对新迪置业有限公司欠缴的975万元土地出让收入,邹城市国土资源局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对违规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解决农信社不良贷款的问题,曲阜市政府已撤销违规批准的会议纪要。曲阜市有关县(市、区)依法收缴和整改了未按规定缴纳滞纳金30宗、金额3493.27万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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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整改违法违规土地 支付2081万元征地补偿款:http://www.3jise.com/article/12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