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种粮补贴政策解读(吕梁市):
2015年,吕梁市对农民种植的所有粮食作物,继续实施种粮补贴政策,补贴项目和内容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3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小麦合计85元/亩(其中粮食直补10元/亩、农资综合补贴75元/亩),杂粮合计80元/亩(其中粮食直补25元/亩、农资综合补贴55元/亩),玉米及薯类合计60元/亩(其中粮食直补5元/亩、农资综合补贴55元/亩)。良种补贴,就是对部分农作物使用优良品种的予以补贴。具体补助的作物和补贴标准为:小麦、玉米、杂粮均为10元/亩、水稻15元/亩、棉花15元/亩。
在这里,需要给大家讲清楚的是,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得享受种粮补贴,也就是政策上明确规定的“四不补”:
1、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私自新开垦的农田中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2、在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项目的地块内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3、经济作物中套种粮食作物的,不予补贴;
4、在河滩、滩涂、灌渠内种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食用菌产业补贴政策介绍从2013年开始,我市实施了“8+2”农业产业化三年振兴计划。通过一年的实践,初步趟出了一条成功的、适合我市的、依靠发展食用菌产业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路子。
为真正做大做强吕梁市食用菌产业,进一步提升食用菌产业的水平和档次,推动食用菌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2014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集中扶持、重点突破,努力打造全省一流食用菌生产基地”的思路。市、县制定和出台了扶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视具体情况,享受不同的补贴。
一是对去年已经发展过的种植户(窑洞或温室)、今年继续巩固种植的,所需菌棒的款项,由市、县、农户按1:1:1的比例分担,也就是说,每棒菌棒成本价按3.5元计算,其中市级补贴1.17元、县级补贴1.17元、农户自筹1.16元;
二是对2014年新发展的种植户(窑洞或温室),全部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2比例分担;
三是对离石、汾阳、方山、交口四县市区新建、新购冷链设施予以补贴。共计划新建冷藏库8座、新购冷藏车8部,上述四县市区各新建冷库2座、新购冷藏车2部,每座、每部均按15万元计,共需补助240万元,市县两级按1:1比例分担,需市级补助120万元,相关四县市各补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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