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农村土地流转四项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
二、维护农民的权益,坚持“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
三、坚持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原则
四、坚持保护耕地重点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罗必良教授指出,土地流转的本质,就是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必然会引发其他要素市场包括农村资本市场的发育。
“土地流转将开启城乡一体化的新路径。”罗必良认为,一方面通过适当的集中与合理的土地置换,可以避免农村居民点过于分散的住房方式所造成的土地浪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并化解耕地红线失守的尴尬;另一方面“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有利于提高农民非农转移的稳定性,从而有利于弱化城乡二元体制并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此外,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是农村金融服务严重滞后,而宅基地及其建筑物的流转和抵押,无疑会有力推进农村金融及农村土地的资本化与市场化
相关阅读:
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坚守两条红线
农村土地流转不能任性,须守住三条底线
农村土地流转到底行不行?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农村土地流转四项基本原则:http://www.3jise.com/article/13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