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的土地流转合同有效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未取得发包方同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的或拖延表态的,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效力。
律师解答: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并不当然无效,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已经实际履行(双方均无异议)达一定时间的,一方在事后也取得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应该根据诚信的原则认可该合同效力,此种观点也为多数法院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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