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度小麦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93元,要求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为实施好这项惠农政策,伊宁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多次沟通、磋商,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精神,制定工作方案,于6月8日组织各乡镇场财政所、农技站干部在县财政局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我县工作。
会议重申了农资补贴的发放程序和有关要求,强调:对逾期不上报影响补贴资金发放的乡镇(场),将提请县效能办介入督查、处理;要求《农资综合直补面积分户登记表》的每一页都有村委会主任签字、村委会签章;严格公示7天后由农户本人亲自签名,农户因事未签名由别人代签的要注明代签人员姓名。
特别强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惠农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保证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套取、挤占和挪用,不得与其他项目捆绑实施,不得变相提取工作经费。要坚决做到“四严禁”:严禁暗箱操作,严禁违规运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补贴政策做到阳光操作。对不按补贴标准兑付资金、虚报补贴面积、截留、挪用、套取、挤占国家补贴资金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严重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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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伊宁小麦农资综合补贴标准:http://www.3jise.com/article/13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