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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二次房改”目标 实现居民住有所居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被坊间称为“二次房改”的“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正由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更进一步的探索。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二次房改”改革重点在保障住房,目标是“住有所居”。

    数据显示,2004年至2013年,北京、杭州、深圳等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分别上涨276%、278%、267%,同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仅增长158%、170%、72%。从房价收入比来看,按三口之家购买一套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计算,2004年至2013年,北京、杭州、深圳的房价收入比分别从9.1、8.0、7.4,扩大至13.3、11.2、15.7。虽经多次调控,房地产市场、房价却急速走高,低收入居民购房愈加艰难,热点城市房价快速上涨,部分热点城市涨幅大幅超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以北京为例,2005年至2010年,北京市20%的高收入家庭占有新增住房套数的53.2%。相形之下,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却日渐恶化。

    “在中国房地产发展到新的阶段后,总体供求平衡,但住房结构仍十分不均。”权威人士表示,此次改革的目标是调整住房结构,使居民住有所居。

    “值得注意的是,实现住有所居,并不意味着每个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而是居民家庭根据自身情况,可以是居住完全自有的住房,也可以居住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也可以租住不拥有任何产权的住房。”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说。

    据悉,此次房改的方向是:建立市场与保障相结合的住房体系,对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推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推出“市场配置、政策调节”的住房市场体系,这次房改的重点或在住房保障。

    倪鹏飞认为,应对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解决其基本住房问题;鼓励企业长期持有租赁型住房,向市场提供平价出租房;建立租赁与销售相互衔接的制度。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原副会长朱中一认为,对于部分新增住房消耗压力较大的城市来说,可以采取实物补贴与货币补贴并举。

    住建部此前曾表示,允许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并将督促存量库存较高的城市出台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支持措施。

    有业内人士表示,“二次房改”的最终目标是解决更多人的居住问题,“二次房改”的重点将会放在对商品住房消费、住房保障之间的关系的界定和调整上,以适应当前住房消费市场、住房保障领域工作的新变化,既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权利,又能使市场规律在住房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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