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中心是做什么的?
担保中心是专业从事个人住房贷款担保的专业性担保机构,其职能一是为客户购房贷款提供专业的担保服务,提升客户个人信用,使客户从银行更加顺利的取得贷款,满足其融资需求;担保中心另一职能就是分散风险,通过担保中心担保,银行可有效转移贷款风险,如借款人在还款期间,逾期不还款,银行可要求担保中心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借款人逾期期间或剩余贷款的本金、利息及罚息,解除了银行发放住房贷款的后顾之忧。担保中心是专业的担保机构,拥有专业人员和丰富的经验,在抵押物处置变现上有明显的优势,克服了抵押物处置难的问题,有效降低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
2、担保的优越性有哪些?
担保中心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担保,收费低、手续简便,可有效提升借款人信用。
3、担保中心为哪些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中心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各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组合贷款提供担保。
4、担保的类型有哪些?
全程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笔住房贷款本息还清后六个月止,其间借款人若发生逾期还款,担保中心将履行担保责任,代借款人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笔住房贷款涉及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其间借款人若发生逾期还款,担保中心将履行担保责任,代借款人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5、什么是住房贷款保证担保?
住房贷款保证担保是指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组合贷款购买住房的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在保证期间,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7、什么是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借款人将贷款所购住房或其他合法房屋等担保中心认可的方式向担保中心设定抵押权,以取得担保中心的保证担保。
8、为什么要进行反担保?
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满足购房人的贷款担保需求。
9、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有哪些?
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
1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何办理担保手续?申请担保是否需要多跑路?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在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请人,贷款申请应到公积金缴存对应的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北京地方、所购住房在城区的借款申请人,贷款申请应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北京地方、所购住房在远郊区县的借款申请人,贷款申请应到房屋所在区县的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申请的同时,可办理担保申请手续。
11、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对象及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各分中心、远郊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均可以向担保中心申请提供保证担保;担保中心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
12、哪些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凡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稳定收入,资信状况良好的公积金缴存人,均可以向担保中心申请保证担保。
13、借款申请人非本市户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吗?
只要是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非本市户籍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1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手续,必须由借款申请人亲自办理吗?
借款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证的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15、什么是组合贷款及组合贷款担保?
组合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用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的总称。组合贷款担保是指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为上述贷款同时提供保证担保。
16、借款申请人申请组合贷款担保如何交纳担保费?
组合贷款担保服务费由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和商业贷款担保服务费分别计算,一并收取。
17、担保中心担保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贷款后,担保中心担保审核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18、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如何交纳担保费?
借款申请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3‰的标准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担保服务费最低收费为300元。
19、针对个人信用评估等级较高的借款申请人,担保中心对其有何优惠?
经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评估后的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等级为2A级的,担保服务费给予98折的优惠;信用等级为3A级的,担保服务费给予95折的优惠。
20、担保中心在什么情况承担保证责任?
(1)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内未依照借款合同或住房担保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达到合同规定期数的;
(2)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内死亡且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
(3)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法定监护人的;
(4)债务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法定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
(5)保证(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1、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申请审批过程是怎样的?
(1)借款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其要求提供的材料中应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不需另外提供其他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材料进行初审及复审,并开具贷款审核确认书;
(3)担保中心对借款申请人担保材料进行审核;
(4)担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借款申请人交纳担保服务费,并办理合同面签手续;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22、提前一次性清偿全部贷款是否可退还部分担保费?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申请人提前一次性清偿全部贷款的可以退还部分担保费,办理退费时,担保中心按实际收取的担保费扣除实际承担保证责任期间(超过三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应收取的担保费后退费。但对于以下情况,提前清偿贷款的,不再退还担保服务费:
(1)按照京房保字[2004]4号《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缴纳担保服务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贴息贷款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的,不再退还担保服务费;
(2)商业贷款按照整体优惠费率缴纳担保服务费的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的,不再退还担保服务费;
(3)组合贷款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不再退还担保服务费;
(4)商业贷款阶段性担保的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的,不再退还担保服务费。
(5)由于担保服务费费率下调,2004年7月1日之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退还担保服务费(以担保服务费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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