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国家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住房公积金改革,创新各项工作举措,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近期对我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大幅调整,推出了系列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以顺应群众的多样化需求,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我州住房公积金新政,着力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圆其住房梦,使更多人分享公积金带来的红利,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百姓,大力促进我州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取得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一是下调首贷首付比例。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过去的30%降至20%。
二是提高可贷额度。提高了贷款额度计算比例,借款人月还款额从家庭总收入的48%提高到60%;夫妻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三是新增异地贷款政策。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延边州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是直系亲属可参贷、互提。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其父母或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是取消再次贷款的时间限制。职工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时只需留存借款人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即可再次申请贷款。
六是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的职工或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七是申请贷款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可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八是放宽还贷提取政策。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提取,由原来的州内扩大到省内;提前结清商业银行贷款也可提取公积金;直系亲属也可参与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九是延长有效时限。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时,所提交的税票和相关材料有效时限由过去的一年延长至三年;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的,契税完税证有效时限由过去的半年延长至一年。
十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可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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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调整十大利处 延边人民有福啦:http://www.3jise.com/article/14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