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化",我们在行动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绿色化”发展要求。绿色发展,是国土资源管理和与之相关产业发展的共同使命,在促进绿色发展中,环境导向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矿山复绿行动,以及统筹土地资源开发与土地生态建设、加强退化沙化土地整治等,既是国土资源部门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加快推进资源管理利用方式“绿色化”的重要步骤。
目前,土地、矿产红利时代已经成为过去,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实实在在地落实严格的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制度,必须和着大自然的声音唱好发展的歌,这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基本方向。
这几年,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更加重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强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管控,调整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在大力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中突出耕地生态景观功能……一系列行动,已经让“美丽乡村”初显规模。“绿色化”,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与利用安上了“红绿灯”,画好了“斑马线”。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开拓创新,推出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尤其是不断推进发展“绿色矿业”。正是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力监管和引导之下,才有了矿业的创新、融合发展的气象和力度,才有了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绿色矿业”,已经成为国土资源行业“绿色化”发展的最大特色、最宝贵财富、最突出优势和最重要品牌,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道,奠定了“生态国土”建设的坚实基础。
“绿色化”,关乎生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关乎发展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水平,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舒心。作为国土人,首先要牢固树立“绿色化”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方向,在保护资源中开发利用,在开发中保护资源,切实把“绿色化”融入国土资源管理与利用工作中。
其次,要知行合一,创新、实干。立足行业实际,把“绿色化”作为思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出发点,既要知之又要践行,既“修渠”又“建坝”,推进“绿色国土”建设。
再次,要强化制度支撑。国土资源实现“绿色化”发展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绿色国土”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来源于: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王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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