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饶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印发了《上饶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从今年6月16日至明年6月15日,在上饶市中心城区(广丰区除外)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购房对象,可申请购房契税补贴,补贴标准为购房者所纳契税的50%。
《细则》试行一年:从2015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适用范围为上饶市中心城区,补贴对象为在上饶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和二手房(含非住宅及其他转移登记)的购房对象,补贴标准为受益财政补贴购房者所纳契税的50%。
购买二手房提交资料:
1.《购房契税补贴审批表》(收原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
4.购房对象及卖房对象(及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
5.购房对象银行账号(卡号)复印件。
6.税费发票;
购买商品房提交资料:
1.《购房契税补贴审批表》(收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对象(及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
4.购房对象银行账号(卡号)复印件;
5.契税发票;
6.不动产销售发票;
7.商品房备案时间查询证明。
办理流程:
1.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对象到房管部门或开发企业售楼部领取《购房契税补贴审批表》,或登录上饶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http:// www.jxsrfdc.com)下载,并据实填写(一式三份);
2.购房对象到房管部门“购房契税补贴窗口”递交申请资料(验原件);
3.地税部门审核(区地税);
4.房管部门审核,再将申请资料提交至财政部门审批;
5.发放补贴(补贴于次月拨付至个人账户)。
注意,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备案时间及契税发票开具时间均必须在细则试行期内才能申请补贴。购买二手房时间,以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同样要求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房产转移登记时间及契税发票开具时间均必须在细则试行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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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饶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http://www.3jise.com/article/149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