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调整范围主要体现在实行承包经营制度的农村土地的范围以及土地承包的方式。
农村土地的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法所称农村土地,从所有制关系上看,既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中的农业用地,也包括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业用地;从土地类别上看,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也包括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等“四荒”地以及养殖水面等。
农村土地中数量最多,与广大农民利益关系最密切的是耕地、林地和草地。这些土地,多采取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方式,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其突出出来表述。对于其他土地,如“四荒”地、养殖水面等则包含在“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之中。总之,凡是由农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用于农业生产,又适合承包的土地,都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调整的范围。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调整范围:http://www.3jise.com/article/15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