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可以看出,上海市将垃圾分为四类,即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那么,电子产品属于什么垃圾?
一、哪些东西属于电子产品?
在生活品中,手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电源、键盘、鼠标、耳机、U盘、存储卡、行车记录仪、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饭煲、手表、影碟机、录像机、摄录机、收音机、收录机、组合音箱、激光唱机、游戏机等都属于电子产品。
二、电子产品属于什么垃圾?
电子产品属于可回收垃圾,如果是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等干电池,属于有害垃圾。
电子产品如果体积比较小,比如手机、笔记本电脑、键盘、鼠标、耳机、U盘、存储卡等,可以直接丢弃在可回收物的垃圾箱内;如果体积比较大,比如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饭煲等,一般需要专门回收人员来回收。
电子产品如果要丢弃,有干电池的记得将其取出,放在有害垃圾箱内。如果是使用的5号和7号干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因为现在国家要求电池生产厂家在生产干电池时不允许添加汞等有害物。但手机电板和纽扣电池属于有害垃圾,尤其是纽扣电池,一粒就能污染600吨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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