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利民工程,是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自国家实行粮食补贴政策以来,改变了过去对农民多“取”少“予”或只“取”不“予”的分配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粮食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农村的党群、干群关系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从基层调查的情况来看,在粮食补贴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个“开宝马车的家庭”种几亩地,领到财政补贴几百元,一个贫困家庭种几亩地,领到的财政补贴也是几百元,两个家庭种植面积和领到的补贴相同,看起来公平,但对两个家庭起的作用和发挥的效能大不相同。现阶段,在很多村、组存在着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现状,基层财政所和农业服务部门有的地方也就是四、五个人或二、三个人,一年对成千上万农户发放几次补贴(金额又不大,最少的农户只有几元钱),实在是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每年实际种植面积在变化,而发放补贴的面积三年一变或几年不变,造成了一定的不合理性和漏洞,也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甚至有少数村组干部利用政策“钻空子,找漏洞,吃空头,肥自己”。所以,我们应该将这些“杨柳水到处撒”的资金集中起来,加大对种田大户的补贴,基础设施的改造,鼓励农民土地集中流转,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粮食产量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决不搞“平均分配。
要进一步规范粮食补贴申报审批程序,规范操作流程,界定工作职责,接受各方面监督,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应补尽补,杜绝违纪案件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提高执行粮补政策的准确度,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基层政府要做好粮食补贴政策宣传和农户的思想工作,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体现粮食补贴政策的优越性。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守门员”,必须严格把守财政监督关,否则国家的惠农政策就落实不到位,种粮农民就不能真正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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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种粮农户补贴” 能否变为“对种粮大户补贴”?:http://www.3jise.com/article/15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