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侯政办发〔2019〕95号),全面启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那么,侯马市农村宅基地怎么登记?一户多宅怎么处理?
一、侯马市农村宅基地怎么登记?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受理。
在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前,要发布通告,明确登记范围、登记程序、申请方式、受理时间等内容,通告期满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申请,侯马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机构集中受理。
(二)地籍调查、审核和不动产登记审核。
我市2013年已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山西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承担本市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工作。现我市“两权”地籍调查工作成果已通过原临汾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组验收。各乡、办及自然资源所负责本辖区内各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对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和完善。如审核发现地籍调查成果与现状不符,负责配合山西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进行补充完善地籍调查。侯马市自然资源局对成果进行监督、抽查,并负责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和完善,经审核申请资料齐全的,按程序进行登记。
(三)公告。
经审核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由侯马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组织进行公告,审核通过一村、公告一村,逐步推进。
(四)登薄、发证。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侯马市自然资源局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予以登记发证;公告期间存在异议的,暂缓登记、做好记录,积极调查研究,逐步依法推进解决。
二、侯马市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怎么处理?
1、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一户多宅”,村民申请第二宗宅基地登记的,如果两处宅基地面积合并,没有超过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面积标准的,可以为其第二宗宅基地进行登记。
2、对于因建新不腾旧造成“一户多宅”,村民申请第二宗宅基地登记的,在村民未腾出其旧宅之前,暂不进行土地登记。
3、对于因继承造成“一户多宅”,村民申请第二宗宅基地登记的,可以为其第二宗宅基地进行登记。
4、对于因接受赠与造成“一户多宅”的第二宗宅基地不予登记。
5、对于村民购买住宅造成“一户多宅”, 村民申请第二宗宅基地登记的,在国家规范宅基地流转的法律或政策出台之前不予登记。
6、对于其他原因造成“一户多宅”,在国家出台明确的规定之前不予登记。
侯马市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要经过四个步骤,一是申请、受理,二是地籍调查、审核和不动产登记审核,三是公告,四是登薄、发证。对于一户多宅,造成原因不同,处理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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