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笔者从浙江省慈溪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发布。《意见》强调,力争2014年-2017年累计开发城市地下空间200万平方米,累计新建(改扩建)多层标准厂房12万平方米。
《意见》明确,到2017年,全市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比2012年提高8%,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比2012年提高38%,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升。
城市空间综合开发力度将更大。市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将抓紧研究建立地上、地表、地下空间有效衔接、综合开发的机制,充分发挥土地空间的综合利用效能;鼓励在符合规划、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开发利用高架桥桥下空间和城市公共设施、公共广场绿地、学校操场等的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库)和商业服务、物流仓储及人防与避灾等设施。
根据《意见》,慈溪鼓励工业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工业用地,采用多种方式推进旧厂区、旧厂房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符合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扩大生产性用房或通过新建、扩建、翻建多层厂房。
对新增工业项目要求更高,《意见》要求,新兴产业集群区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2,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产出不低于300万元/亩;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2,投资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产出不低于30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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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慈溪市关于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http://www.3jise.com/article/16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