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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泗县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泗县农商银行6楼会议室,泗县农商银行与宿州新联禽业举行“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签约仪式,泗县领导及县农委、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人民银行等多家单位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此举意味着,泗县农商银行成功发放首笔“农业设施抵押贷款”。

  今年以来,为加快农村资源资本化进程,改变现代设施农业融资难的现状,该行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共同探讨,县政府依据相关法律出台了《泗县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业设施所有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获得农业设施权属证书后,可进行抵押贷款登记。该行根据调查情况筛选一批经营情况良好的农业企业,报给有关部门,县农委先行对该批农业设施进行确权。

  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对象为:农业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

  具体操作流程:该行进行实地调查→筛选经营情况良好的新型农业经济主体上报县政府→县政府组织县农委对企业的农业设施进行确权→县物价局价格评估中心对农业设施进行价值评估→该行完善相关贷款手续→该行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农业设施评估价值的40%)。

  “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的签约是泗县农商银行创新支持现代农业的成功案例,是激活农业生产要素的大胆尝试,是激活现代农业发展的成功探索”。签约仪式上,泗县副县长张志刚如此评价泗县农商银行的创新之举。

  “能用大棚设施抵押办贷款,真是‘天上掉下个馅饼’的好事!在过去是不能想象的,而在今天却办到了。”宿州新联禽业法人代表陈辉激动地说道,“非常感谢泗县农商银行的一路相伴。从公司在泗县农商银行办理的第一笔10万元至今,是泗县农商银行的支持让公司一路成长”。

  据悉,宿州新联禽业在安徽省蛋鸡养殖行业业绩名列前茅,此次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的成功办理,为宿州新联禽业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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