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农业补贴政策发放门槛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为主要粮食作物(包括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大豆、青稞、荞麦等)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享受补贴的门槛为:
成都平原地区外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合社、直接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分别达30亩、100亩、200亩、300亩、500亩;成都平原地区标准应分别达50亩、100亩、300亩、500亩、1000亩。
按照国家要求,农业三项补贴2016年全国铺开,这对全国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都是利好消息!农业补贴进行改革的目标,简单地说就是“种地有补贴,不种地没补贴”“种得多补得多”,实际上是把那些不种地的人的补贴,拿来给种地的人发放!这样一来,真正从事农业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经营主体,可以获得的补贴会大大增加!增加了多少呢?初步统计,多出了21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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