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操作指南
一、依据
《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登记办法》、《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注销登记。
三、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5、抵押权人同意注销的证明(原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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