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珠海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斗门办事处人头攒动,村民们奔走相告的话题是“补缴”。记者了解到,从10月8日起,我市已正式实施《关于解决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明确4.7万被征地农民可通过补缴,参加待遇水平较高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我市城乡居保月人均养老金约476元。一次性补缴后,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水平大幅提高,70岁以上老人最高每月可领到881.8元养老金。《通知》实施仅5天,已有2095人通过资格确认,其中1573人已缴费。
“借钱也要补缴”
“天大的好事,国家给我们的养老保障,借钱也要补缴。”昨天在市社保中心斗门办事处,正在给自己和老伴办理补缴手续的东岸村85岁村民李均胜笑呵呵地说。白蕉镇新沙村村委委员何锦明在村民眼中是个“精明”人,他在政策一落地就给73岁的母亲补缴了钱。他算了一笔账:“补缴56000多元,但以前参加的城乡居保会给个人账户退还22000多元,实际上个人只需掏34000多元,下个月就可拿到880多元养老金。母亲领养老金3年后,就可赚钱了。”
实际缴费三万多元
《通知》规定,以自愿为原则,通过一次性缴费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者采访了解到,被征地农民在新政落地后最关心的是个人需要补缴多少钱?养老金每月能拿多少?去世了如果补缴的钱没用完怎么办?
缴费金额:一次性月缴费基数为1579元,缴费比例为20%,即月缴费额为315.8元。若申请一次性缴费15年,需缴纳56844元。《通知》规定,以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还存余的22737.6元,将计入职保个人账户,也就是说此类参保人实际缴费为34106.4元。
领取条件:年龄和缴费年限决定领取养老金资格条件。《通知》规定:1、缴费年限要满15年。取得本市户籍超过15年的申请人,一次性缴纳15年的补缴费用;取得本市户籍不足15年的申请人,一次性缴纳补缴费用后,须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2、男性年满60岁。女性,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我市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须年满55岁;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我市原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须年满60岁;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加我市城乡居保的,须年满60岁。
领取金额:如一次性补缴后,55-64岁居民月领养老金609.6-684.4元;64-69岁月领取养老金700.9元-825.6元;70岁以上老人可月领养老金881.8元。
《通知》规定,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补缴的金额还未用完,存额将退还其亲属。同时,亲属还能领取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丧葬补助费,目前补助费为313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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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珠海《关于解决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http://www.3jise.com/article/18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