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意见》分为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控、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五个方面。《意见》指出,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力争用1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地。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建立土地流转主体资格准入、风险评估制度,建立流转租金预付和风险保障金制度,建立土地流转监管和退出机制,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控。
《意见》强调,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价格确定、形式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没有农户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流转对外招商经营。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并依法查处擅自将耕地“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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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池州市《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http://www.3jise.com/article/18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