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城市发展定位和西海岸新区有关规划,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新海片区改造将以打造生态宜居的国际化临港新城为总体发展目标,结合新海客货滚装码头建设成集港口配套服务、商业商务综合以及旅游娱乐为一体的临港经济区。全力推动新海临港经济圈的大开发大建设,并将给新海片区带来巨大的人流、物流和巨大的商机。
同时,周边将分步配套建设学校及社区医院等一系列公共设施,建设成为宜居、宜学、宜游的海口市主城区。
1、新海片区改造后将会给村民带来什么好处?
答:(1)环境的改变:高起点、高标准进行片区规划和建设,实现居住与商业服务兼容,各种市政配套设施齐全,绿化、净化、美化均达到人居要求。
(2)住房条件的改变:旧房换成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结构合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居住配套设施齐全的新房。
(3)房产价值的改变:农村住宅转变为完全产权、可上市交易的安置商品房。这些房产可以进行自住、租赁或出售。
(4)村民个人收入的改变:新海片区改造后将成为功能齐全的综合区域,蕴含着巨大商机,将会给安置在该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村民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同时为村民从事第三产业提供良好的区位优势,村民收入将得到提高。
2、新海村的宅基地如何分配?
答:市政府批准的新海村宅基地总面积为577.5亩,补偿价为236.13万/亩(即3542元/㎡),由新海村按规定进行人均分配,区政府依据人均享受宅基地面积与被征收人签约。
3、被征收人按时和提前签约的,有哪些奖励?
答:这主要体现在土地(宅基地)上,配合政府及时签约的被征收户将给予高额奖励,具体为区政府发布征收决定之日起:
(1)被征收户2个月内签约并按规定时间搬迁的,给予其宅基地补偿价1.9倍的奖励(即补偿和奖励总额为10271.8元/㎡);
(2)被征收户第3个月内签约并按规定时间搬迁的,给予其宅基地补偿价1.7的倍奖励(即补偿和奖励总额为9563.4元/㎡);
(3)被征收户第4个月内签约并按规定时间搬迁的,给予其宅基地补偿价1倍的奖励(即补偿和奖励总额为7084元/㎡);
(4)被征收户不配合征收,在4个月的签约期限内未签约的,不享受宅基地奖励,政府将视情况决定依法强制征收。
4、被征收人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答:一是货币安置;二是实物安置(产权调换安置);三是实物安置结合货币安置。被征收人单一选择货币补偿的,不再提供安置房。
政府鼓励货币安置,被征收人实际回购安置房面积小于应享受安置面积的,小于部分面积(即选择货币化安置面积)按10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
5、哪些房屋可要求进行安置?
答:政府认定为合法建筑的,被征收人可选择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1的比例回购安置房。
安置房均为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可按规定上市交易,其回购价与周边房地产交易价格基本接轨,回购房款来源于房屋、附属物及土地补偿补助奖励款。
6、安置房的回购价格是多少?如何进行结算?
答:安置房回购价格是6968元/㎡。
安置房用地采取出让的方式供地,为完全产权房屋,安置房的价格按以下标准进行结算:
(1)安置房面积小于或等于有关规定的应安置面积,和超过应安置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回购价结算。回购价包括土地价款、综合建设成本、财务成本、各项税费、合理利润。
(2)安置房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外至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安置房回购价的1.2倍结算;安置房超出应安置面积2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安置房回购价的1.5倍结算。
7、公庙、祖屋等民俗设施如何安置?
答:新海片区征收范围内的公庙由政府按规定还建。村民的祖屋在安置区内根据规划条件进行适当安置,由被征收人自愿回购,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8、签约顺序如何确定?
答:(1)被征收人按照先签约、先搬迁、先选房的原则进行。具体办法为:先行组织被征收人领取顺序号,在60日内签约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则以领号顺序作为被征收人签约和选房的先后顺序,不按规定时间签约和搬迁的,该顺序号作废,另行排序。
被征收人如果有多栋房屋的,则以该户名下最后一栋房屋的签约时间顺序为准选房。
(2)签订协议后仍不按照规定期限内搬迁和拆除房屋的,以及不配合征收被依法组织强拆的被征收人,原有顺序号作废,另行排序。
3、天翔路和华文传媒项目已签约的被征收户,在新海正式征收之日起60日内重新签订协议的(如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还有其他房屋和附属物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名下所有房屋附属物签约),则原签约顺序号作为新海棚改签约和选房顺序号,否则,原签约顺序号作废,按实际签约时间另行排序。
4、2015年10月21日开始领取顺序号。
9、如何保障村民在村庄改造期间和改造后转产就业?
答:一是在改造期间,将按规定发放临时过渡安置补助;二是在安置区内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铺面,由村集体统一回购经营;三是对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无业人员,给予每月300元的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四是按规定预留村集体企业留用地,由村集体开发经营;五是新海港项目新增就业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新海村符合就业条件的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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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新海片区棚户区(城中村) 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政策问答:http://www.3jise.com/article/18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