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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要扩面 土地流转是关键

  由于受气候条件影响,从春到冬,每年我市农业生产均会遭受不同气象灾害的侵袭,给农民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然而,一边是可以明显预见的灾害损失,一边却是大量未参保的农作物,这到底是何原因呢?化解这一矛盾的方法又是什么? 

  “财、农”工作给力 农民利益得保 

  推行农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相对其他县市来说,尽管我市不属于农作物的主要生产区,但为了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保护农民利益,自2013年我市正式开展粮食作物保险以来,对辖区内种植的2.6万亩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和玉米,在中央、省、州按政策全额拨付相应分摊保费比例资金的同时,市财政每年也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时将所应分摊比例的保险费分文不差拨付给相关保险公司。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于这一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保险,粮食种植户们所表现出的积极性并不高,以至本应由农民交纳的分摊保费无法收缴。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粮食作物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的这3年,农民一方的应交保费实际上全是由市农业局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而得,并代为交纳的。而正是市财政和农业部门一心为了农民利益着想,才使这一政策得以不折不扣地在我市施行,从而确保了2.6万亩主要粮食作物实现了百分百参保。

  当事双方谈不拢 好事难长远
 
  据了解,对于农业保险,除了农民不愿参保外,保险公司其实也不愿更多承保,而造成这一矛盾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

  从种植户一方来说,由于我市集中连片种植的粮食作物面积较少,大部分属于分散型、小户型,每家每户种植的面积少,承受灾害损失的心理能力自然就强,而且在相当一部分农户看来,即使自家田地受了点灾,仍可以想想办法采取补救措施,损失不会太大,完全没有必要花钱买保险。正是基于此种想法,导致农民不愿参保、不想参保。另外,定损程序繁杂且赔付金过低,也是造成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一大因素。以成灾的水稻为例,每亩的理赔金仅为260元,而且还必须得经过保险公司定损才能理赔。

  而从保险公司一方来说,由于我市粮食作物种植地块分散且面积小,每户的保费大部分不到2元钱,如果派员挨家挨户收缴,既费时又费力。这样,如果不开展其他粮食作物险种,而仅仅光靠收取农民的保费,势必出现风险高、赔率高,而费率低的情况。因此,除了国家政策强制必须参保的粮食作物外,保险公司基本都不愿主动发展其他险种。
 
  农保要扩面  土地流转是关键
 
  原本是一件互惠互利的好事,却变成了农、保双方眼中的“鸡肋”。如何才能化解这一矛盾呢?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种植面积过于分散,才是导致这一支农惠农政策“水土不服”的关键所在。在一些种粮大县或大省,由于粮食作物的大面积种植,且粮食所有权主要集中在一些种植大户手中,因此一旦发生大的灾害,损失就不是几十上百元这么简单了。为了挽回灾害带来的损失,避免造成倾家荡产的局面,种植大户们自然都愿意给自己的粮食作物买保险,而由于所有权集中,保险公司在进行保费收取或理赔等事宜时也方便高效得多,承保的积极性自然也就高得多。

  鉴于此,化解我市粮食作物参保难题,主要还在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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