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六安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地税局等五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就用地供应管理、货币化安置、引导居民住房消费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并于11月4日起实行。
根据出台的意见内容,在征迁安置方面将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
①通过发放购房券等方式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自主购买商品房。
②市区范围内全面停止新建安置房,凡是未开工的安置房,原则上不再继续建设。
③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货币化,通过市场收购或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逐步将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分档发放租赁补贴为主。
④积极探索城边村、农村危房改造等货币化安置的补偿方式。
政策解读
从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在六安市区购买商品住房由契税受益财政按应纳契税50%的比例给予补贴。同时,针对商品房库存量较大的地区,可加大补助力度,发放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区政府制定。
具体细节
➬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的农民,在六安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当地政府可按照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
➫进城购房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变,原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权不变,宅基地复耕复绿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优先归退宅农民所有。
➫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应当优先用于对退出宅基地的补偿、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和奖励办法由各县区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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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政府给补贴奖励,你愿意吗?:http://www.3jise.com/article/19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