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了解到国务院下发的宅基地有偿转让改革方案即将进入试点阶段,这一消息就好像春天的风吹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心坎里。全国农民有2.69亿,其中外出务工的农民就占1.66亿,很多农民在常年在城市工作,农村宅基地就成了问题。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根据农民转让,租赁等问题提出了试点工作。
农村宅基地有偿转让以前就有过,从1949年到1962年那时候农村宅基地归农民私人所有,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产权。宅基地和房屋可自由买卖,出租,赠与等。但是从1962年之后农村宅基地就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确可以买卖,这样就造成房和地可分离的怪异现象。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可以分开买卖这本身就是个悖论,农民在买卖或者出租房屋的时候不会加上房产下面的宅基地不出售或者不出租的条款,而租房者或者买房者也不会双脚离地不踩在宅基地上面。如果有农民出售了房屋但是牵扯到宅基地问题的话,还是要原宅基地户主来解决。还有就是有的农民名下宅基地很大,自己建房之后还剩很多,这就造成了空置和浪费。
农村宅基地可以有偿转让让有需要的农民获得解放,把大量闲置的宅基地从新资源配置。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要做到合理制定补偿标准,保证宅基地转让农民利益不受损,实现买卖与集体多方共赢。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宅基地政策:2015宅基地有偿转让改革方案:http://www.3jise.com/article/19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