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县李集乡一起因新旧宅基证记载不一致而引发的宅基地界址纠纷争议,经过信访、司法、国土三部门联动调处终于得到了化解。
苑力勤和封佩年同为灌南县李集乡村民,两家宅基地东西紧邻,苑家在东,封家在西。1990年乡土地所进行清基发证,两家的宅基证上记载东西宽度都是15米。2003年两家经过土地部门换证,据新证记载苑家14.25米,封家为15.75米,今年清明节前后,苑家向封家主张土地权属,引发争议。
李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后,指派信访、司法、国土组成联合调解组进行调解,调解员从客观实际出发,着力寻找矛盾解决的突破口。经过对两家宅基地进行现场勘查,如果维持现状,对两家的生产生活没有任何影响。他们费尽心思,想方设法将苑、封两家召集在一起,让他们掏心窝面对面进行交流、沟通,同时对其析理说法。
宅基地使用权是物权的一种,按照有关规定,以土地证登记为依据,新旧土地证记载不一致,只能以新证为准。通过反复工作,双方达成协议:维持土地使用现状,封佩年家在靠近苑力勤家一侧的0.75米土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双方对此都很满意,握手言和,乡情得到了延续。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多年来,农村宅基地界址争议一直是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硬骨头。此类矛盾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历史的、现实的、法理的、人性的等等各种矛盾因素深度交织。如何破解,确要更大智慧和魄力。
该纠纷的妥善调处,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处于邻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今后能够和谐相处,安定生产生活扫除了障碍,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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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宅基证记载不一致,以哪个为准?:http://www.3jise.com/article/21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