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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有哪些效益和经验可取?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央从深化农村改革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8年,我省在全国最早开展以村为单位的试点,此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4年,省委、省政府把开展农村土地、承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20个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区)启动整县推进试点,当年被批准为全国3个整省推进试点省之一。整县试点启动后,省委、省政府坚持统筹部署,高位推进,强化督查,各试点地区,强力推动,试点工作整体进展平稳有序。

  目前,首批20个县(区)已完成确权登记工作,正陆续进入颁证阶段。2015年新增的65个县(市、区)已进入外业测绘阶段,测绘面积3799.5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75.1%。剩余的22个县(市、区)和非行政区划的县级单位也分别于9月启动了试点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专业测绘机构招标。全省试点任务将于2016年底结束,比中央要求提前1年。

  一、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取得了惠及多方的综合效益

  一是进一步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了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化解了一些多年遗留的历史矛盾。 2014年20个首批试点县(区)先后梳理各类问题4061个,化解矛盾纠纷11907个,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奠定了基础。

  二是推动了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明晰了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强化了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定了农民土地经营的预期,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截至2015年9月底,全省土地流转面积3694.42万亩,其中耕地2824.93万亩,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5.25%,确权登记功不可没。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是确权登记颁证,给农民放心流转土地吃上了“定心丸”。

  三是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除了农民长期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稳定了经营权长期流转关系,带动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聚集、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加快了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步伐。截至2015年9月底,全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11847家,其中,农民合作社56909家、家庭农场 24304家、专业大户125599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35家,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占全省土地流转面积的近8成。

  四是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确权登记颁证后,农户承包土地面积比二轮承包面积普遍增加,农民流转土地收益也随之增加。预计全省确权登记后实测面积比原承包面积多出三分之一,约3000多万亩。如金安区马头镇和横塘岗乡实测面积78687.3万亩,比二轮承包面积增加了20267万亩,多出45%,当地农民土地流转租金总收入平均增长30%左右。

  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措施

  全省试点工作呈现平稳有序扎实推进的良好势头,主要是全省上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谋划,构建强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省里及时成立试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各试点地区均成立了县、乡党委或政府“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村普遍建立了村民理事会等试点工作组织,为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全省先后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500多万份,培训县乡村骨干和一线工作人员近30多万人。三是落实经费保障。试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在中央每亩补助10元的基础上,省财政按5元/亩标准,以国土二调耕地面积对试点县给予补助,各试点县(区)所在部分市分别对试点给予了每亩2-8元的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兜底。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了信息报送、定期调度、工作督查等制度,省、市、县各级领导先后深入试点县乡村实地督促指导。

  二、加强试点指导,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一是明确操作原则。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规范操作,尊重农民意愿,以县为主的基本原则。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农民承包地,严禁将实测后多出原承包地的面积收归集体。坚持“服务式”确权,不搞“运动式”确权,不强求“一刀切”。二是明确操作流程。制定印发了全省试点工作操作方案,确立了17步工作流程,并对每一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规范推进。三是制定规范的技术标准。根据农业部下发技术规范、规程、规则要求,及时制定了全省的技术标准,从操作层面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支撑。

  三、加强成本控制,积极探索科学的测绘方法。 2014年首批20个县(区)试点一开始,省里及时印发通知,对不同地区的测绘成本提出了明确的价格上线控制,确定丘陵、平原、山区测绘成本分别控制在15元/亩、18元/亩和25元/亩以内,为指导各试点县(区)组织专业测绘机构招标,降低工作成本提供了依据。

  四、注重工作规范,着力完善政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在认真谋划全省试点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先后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内容涉及专业测绘机构招标文本、地籍调查航空影像资料使用等10多个操作规范或标准。同时,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能遇到的权属争议、经营权变更、承包地流转、转包登记四大类20多个共性问题,编印了政策解答文本,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

  五、注重矛盾调处,探索有效的化解途径。在实践中不断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探索“三协”、“五到场”的工作方法,即:职能部门协作、农民群众协商、基层组织协调,乡村组干部、村民理事会代表、争议双方农民共同到场,使多年遗留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基本做到简单矛盾不出村、一般矛盾不出乡、大的矛盾不出县,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0%以上,全省没出现一例因土地确权登记到省上访的事件。

  整体看,我省试点工作进展有序,体现了积极推进与稳步实施相统一;推进有力,体现了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相统一;操作有方,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统一;务实有效,体现了稳定民心与助推发展相统一。

  三、总结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基本经验和体会

  一年来,我省的试点工作受到了农业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全国先后有十多个省区来我省考察学习。试点取得的初步成绩主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得益于试点地区的扎实工作。总结试点的基本经验和体会主要有五条。

  一是统一认识是前提。只有统一思想认识,尤其是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认识,才能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群众支持的工作推进合力。

  二是群众参与是基础。只有深入广泛宣传动员,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夯实群众基础,才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强培训是重点。必须加强政策和技术培训,建立一支精干的工作队伍,才能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撑。

  四是化解矛盾是关键。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化解土地承包的现实矛盾,才能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奠定基础。

  五是落实经费是保障。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技术要求高,程序复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必须落实经费投入,才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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