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主页 > 生财有道

福建建瓯出台地下空间土地登记规定

  为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合法利益,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建瓯市地下空间土地登记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地下空间作为非经营性的停车场(库)及配电间等配套用房的可免收土地出让金。

  《规定》明确,原以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的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规划部门批准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下空间作为非经营性的停车场(位、库)及配电间等配套用房;国防、人防、防灾、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免收土地出让金。

  《规定》指出,依法取得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抵押,但应遵循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租赁合同明确规(约)定地上建筑不得分割转让的,其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不得分割转让;原以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的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规划部门批准,与地下一并开发建设,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应按规定补办出让手续。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福建建瓯出台地下空间土地登记规定:http://www.3jise.com/article/21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