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一)所申请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住房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四)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资料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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