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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农村土地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间的关系

  我们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质,不仅仅局限于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中促进产品供给的结构性调整,最终必然进一步涉及经济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及其资源配置。降低经济要素成本,至少也要控制经济要素价格上升过快势态,提高要素生产率,需要对经济要素供给体制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降低市场经营主体的各项负担和成本,促进创新,为中小企业创办、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多年来,我国农村土地等要素不断地流入到工业化和城镇化等非农领域,有力地缓解了国家建设必不可少的土地等要素资源稀缺的矛盾,虽然少数农民因土地征用一夜间成为暴发户,但是多数农民失地后补偿过低,安置不到位。

  农村土地被低成本地征用为建设用地或者开发用地,为各地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带来了极其有利条件。一些城镇政府热衷于土地储备和土地财政,重要原因是征用农村土地所付代价小、成本低,一旦通过建设用地市场招拍挂,就可以大幅度升值和增殖,利用二者之间差价,积累资本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将其中一部分用来作为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形成市场供给能力,尽管有时这种供给能力是落后的,是不值得的。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建设用地等将来要能够实现要素的城乡平等交换,允许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并缩小征地,这意味着建设用地成本可能会上升。健全城乡要素市场,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间是什么关系?这需要深入分析。

  如果征地范围缩小,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与国有土地一样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那么过去农村非法的以租代征现象是否消除?这是否会加大企业创办、生存和发展成本?是否会压抑创新?是否会压抑新供给能力的形成?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建设用地供给增多,那么建设用地市场价格就会下降。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则对新供给的产生带来有利的影响。但是,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是否会重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乡镇企业老路和带来严重的非农化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是加重还是减轻创业创新的负担?客观地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新供给的影响并不是唯一确定的,可能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除了对非农领域将明显影响外,对现代农业发展也会产生显着影响。我国正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土地确权登记基础上坚持集体所有权和稳定承包权并放活经营权。从逻辑上看,土地经过确权确地块确到户后,农民更加放心大胆地流转土地,从而促进规模经营。但是,在现实当中土地确权确地块确到农户家中后,农民对确到的地块反而不愿将地块上的经营权流转,或者流转承包地块索要价格过高,严重地阻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繁荣和农产品竞争力提升。

  土地确权要付操作成本不说,确权确地块确到户以后,如何应付盲目要价的问题?现实中不好解决。过去集体土地,每亩50元的流转租金,但是地块确到农户家后,每亩50元的流转租金是不可能的,农民不在乎50元。每亩地流转租金上升到600元,很多农民都不愿意,更希望流转租金上涨更多一点,比如1000元。土地流转租金上升了,对拥有承包地的农户是有利的,而对于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或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必是有利的,对我国农产品成本价格竞争力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我国农村深化改革可能会导致要素价格的攀升,并进一步可能会导致要素配置使用成本的上升。农村各地正在开展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可能会大幅度提高土地的交易成本和租金价格。这属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吗?还是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冲突?我们注意到,一些地方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抵触情绪非常大,尤其是发达地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可能跟我们理解的降低成本、促进供给,或者促进创新不是完全吻合的。

  我们课题组曾经到我国宝岛台湾考察过,当地反映现在台湾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一个很大难题,和日本相似,就是土地私有化带来了“小地主大佃农”难题。台湾是小农,地主有地,但规模普遍较小,而要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适度规模经营,这就要求实际从事农业规模化生产的“佃农”必须向小地主租地。目前,我国农村各地确权、确地块,确到农户,实际从事规模化生产的人必须要向小规模承包户流转土地,这可能遭遇盲目索要流转租金的问题。

  农用地征用转为建设用地,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比如说,过去政府征用农民的土地,用很低的价格做了很大规模的土地储备。一方面,这确实剥夺了农民的利益,分配不公;另一方面,从供给的角度看,很多的农村,包括县域经济发展,这些土地储备都给这些创新的企业提供了低成本的建设用地。有的地方说,可以等企业发展起来以后再偿还地价,这的确促进了土地供给的增长。如果一开始的时候让企业去买地,他根本没有投资积极性。现在国土部门清理土地市场,很多地方阳奉阴违,因为不给企业提供免费土地的话,投资者是不去的,尤其是不发达地区的农村。

  这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说山区环境很好,如果提供免费的土地,就有可能把污染企业引进去了,都在里面生产。但是如果你不引进,很多企业会生存不下来。当然这跟我们国家的整体发展是不吻合的,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如果现在我们按照确权登记办证的方式,如果是单纯地搞这一项改革,我个人觉得对农业、农村发展,以及国家非农产业发展未必是好事情,跟我们的供给侧改革的目标未必是一致的。

  我们迫切需要配套的改革,这种配套的改革当然是城镇化了,必须要让农民能够进城,同时能够放弃承包地等农村权益。如果不设法让进城农民不放弃承包地的话,我个人觉得成本只会增加,对这种供给很难说有多大的促进作用。

  从人口的角度看,现在我们不能只怪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太慢,问题在于我们现在还是按照老的套路,认为把户口一放开,农民就自动进城,事实上不是这样。现在问农民,没有一个农民愿意把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的,因为如今城乡户口的“含金量”不一样,不是非农户口的“含金量”高于农业户口,而是农业户口的“含金量”高于非农户口。

  所以说户籍制度改革,将来很可能要和土地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如果从供给侧的角度来看,这涉及政府与农民的关系问题,要看怎么样通过购买的方式,让农民有偿退出作为集体成员的各项权利。如果这个工作不做的话,我们的供给侧改革的成本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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