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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四大热门问题解答

  1、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内涵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主要是城镇范围内的土地;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是农村范围内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总的来说,做的是不错的。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要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三权的登记发证工作。

  2、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进展情况?

  答:我省的这项工作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据统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三权的登记发证率分别为94%、92%和94%。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没有问题的。可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遵循哪些原则?

  答:主要有五项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二是便民高效原则。三是因地制宜原则。允许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技术条件和工作基础,在满足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政策,选择合适的技术手段。四是急需优先原则。五是全面覆盖原则。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4、哪些情况下暂缓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登记:

  (一)土地权属有争议;(二)经依法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暂缓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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