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常态的背景下,城镇化被视为中国经济的几大抓手之一,而宅基地的改革又是新型城镇化的一个核心命题。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更大释放内需潜力。会议指出,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1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
农民在家里有宅基地与承包的土地,还有集体收益分配权。农忙时在家劳动,农闲时在外打工,他们有自己的活法。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他们生活的区域被纳入城镇的版图。有的地方政府让他们放弃宅基地与承包的土地进城。但是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他们担心失去土地以后,缺乏在城镇谋生的技能,成为城镇贫民。某些地方盲目推进城镇化,赶农民上楼、进城,造成了征地矛盾。再加上城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跟不上,进城农民难享市民待遇,生活状况堪忧。
城镇化到底该如何推进?农民到底该如何进城呢?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所言,新型城镇化关键是人的城镇化,不是土地与户口的城镇化。城镇化要循序渐进,不能违背农民意愿。会议要求,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这样的城镇化思路值得期待。对于愿意进城,有一技之长,有能力在城镇安居乐业生活的农民,城镇就要敞开胸怀接纳他们,给他们提供同等市民待遇,引导他们自愿有偿退出原有宅基地、承包土地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如果农民暂时不符合落户城镇的条件,或者他们不愿意落户城镇,只愿意在城镇务工,城镇也要善待他们,给他们提供温馨的临时家园。
对于条件不具备的地区,要把握城镇化的节奏,不能贪大求快。对于不愿放弃土地与宅基地,不愿洗脚进城的农民,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引导他们科学致富,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如果城镇化盲目推进,缺乏财力支撑,罔顾农民的意愿与感受,会透支有限的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产生尖锐的征地矛盾,出现生态环境恶化、农民利益受损的情况。这显然不是城镇化的应有之义。
总之,城镇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某些地方不能急于求成,为了城镇化率的虚名与政绩需要,只求土地、户口城镇化,忽视人的城镇化。况且,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急剧膨胀,交通、教育、卫生、公用事业等公共服务跟不上,生态环境恶化,还会衍生严重的“城市病”。因此,城镇化循序渐进、以人为本,降低城市户籍门槛,对进城农民与原居民平等赋权,帮助进城农民真正融入城镇生活,显得十分重要。(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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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关键在于什么?:http://www.3jise.com/article/22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