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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应由谁决定?

  记者近日从市委办了解到,内江出台的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专项改革方案规定:流转农村土地,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真正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的主体和受益者。

  据了解,内江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将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土地流转形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行为顺畅稳妥有序。

  在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方面,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农民为主体,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互换、转让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以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的,原承包农户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到农村经营土地,单独兴办或与农民联办农业企业;探索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把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量化为长期股份,以“零入整出”和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规模经营。

  在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方面,我市规定,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等,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对自愿流转土地的农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其流转;对个别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户,不得以少数服从多数为由强迫其流转;确实影响到土地集中连片,不便于规模经营、农田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可引导农户采取相互之间土地互换、与集体机动地互换等农户接受的办法解决。

  据悉,到 2017 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基本满足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发展需要,农业优势产业基本实现规模经营,农民通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获得的收入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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