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有什么政策?
答:根据《河南省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0]272号),2016年,我省农业结构调整项目的政策主要有:
扶持对象
重点扶持近几年来呈现整体扩张态势,市场前景发展预期良好,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中小微型企业和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
扶持重点
按照“扶优、扶大、扶强、扶品牌”的原则,2016年省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适度集中资金规模,重点建设都市生态农业工程和部、省定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促进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继续坚持以设施农业为重点,支持园艺产品、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现代水产养殖业,加快特色高效农业主导产业设施化和规模化发展,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快速发展。
其中:
1.园艺作物:重点支持蔬菜、水果、花卉苗木、茶叶、中药材等优质特色园艺农产品智能化连栋温室、标准化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集约化育苗场设施农业基地建设。
2.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重点支持肉牛、羊等草食性动物和种猪、种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建设中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配套加工检测设施等相关设备购置。
3.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重点支持鱼塘硬化、水产品集约化育苗场及生产设备购置的基础设施建设。
4.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支持以面食、果蔬、冷冻肉食等为主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生产设备、仪器购置。
5.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信息交流平台、质量安全检测、仓储建设中的相关设备购置。
农业结构调整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购买通信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农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扶持方式
农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采取财政补助方式。原则上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200万元。其中,省确定的都市生态农业试点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部、省定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50万元;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企业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财政补助项目自筹资金投入不低于申请财政补助金额。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2016年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有什么政策? (河南省):http://www.3jise.com/article/23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