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土地确权政策:特殊群体家庭承包地的确权登记如何解决?
答:(1)出嫁女和入赘男等特殊群体,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进行确权登记。承包期内,出嫁女、入赘婿、离婚或者丧偶者未取得新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原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义务兵、士官、大中专学生等,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待。
(3)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登记为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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