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权登记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项目名称: |
土地登记 |
项目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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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市国土资源局 |
受理方式 |
市国土局 地籍科 |
办理方式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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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4.《土地登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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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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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一)初始登记1.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2.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在付清全部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3.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依法转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市(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通知书、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4.依法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5.依法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6.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资产处置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7.根据城市规划拆迁返还的建筑物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8.一些特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土地使用权人已连续使用该土地多年,至今无纠纷,但无权属资料及权属资料不全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说明此地实际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在阳泉日报进行公告,公告期间无异议,期满,方可办理该土地初始登记。9.居民住宅补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提供补办出让通知单、出让金票据、完税凭证等办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二)地役权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申请材料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
审 批 环 节 与 流 程 |
实施步骤与具体要求 |
责任人 |
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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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受理 |
刘柯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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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地籍科牵头,组织协办科室(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报分管局长审批。 |
李军林 |
8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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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市国土局分管局长审批,局审批委员会会审决定 |
肖卯怀 |
8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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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市国土局地籍科登记、注册、发证 |
武鹏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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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土地登记费、工本费。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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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电话 |
2296517 |
查询网址 |
www.yqspzx.gov.cn |
监督电话 |
2013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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