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因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投入大等问题,不少地方开展过程中缺乏高效稳妥推进的方法。江苏省东海县站在农民的视角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速度快、农民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为全国其他地方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农民的事由农民自己作主。东海县的探索和实践表明,坚持民主协商是稳妥推进试点的“黄金法则”。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要赋予农民充分的知情权,农民认知度提高了,思想上没有顾虑了,地方组织实施起来才能减少阻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要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尊重农民意愿,发挥民主议事、协商作用,多在工作机制上求创新,有助于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另外,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要与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结合,只有现代农业产业做大做强了,农民的收益度才会更高更稳定,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意义也会变得更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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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如何站在农民的视角推进?:http://www.3jise.com/article/24016.html